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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小齐国公!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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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下留情,故意输棋?

别说门了、连窗户也没有啊,男子汉、大丈夫,在战场上不能留情,在棋局上同样如此。

第三局,李昭主动选择了黑子,并以大雪崩定式开局,这可是围棋三大复杂难解定式之一,攻势犹如高山滚雪一般,倾泻而下,势不可挡!

不仅开局凶猛,招术更是诡异,先来一招‘三星献瑞’,再来一招‘五虎入山’……还不认输,好吧,那就再来一招‘八龙升天’,难度指数五颗星,同样是《玄玄棋经》上有名的大杀招!

与此同时,崔宗之手执白棋奋力抵挡着,可惜黑棋的进攻太凶猛了,四方八方席卷而来,白棋备前则后寡、备左则右寡、处处皆备则处处皆寡……被打压的毫无还手之力。

长话短说,小半个时辰之后,黑棋屠杀大龙、白棋告负!

大龙,指在棋局中尚未安定,可能受到攻击、威胁的整块棋子,最少也要在十几子以上,甚至更多。

屠龙,顾名思义,就是将对手的大片棋子杀死,一举锁定胜局,不过在围棋对决中,屠龙的情况很少出现。

一则,屠龙实在太难了,非棋艺高超者不能为之。

二则,屠龙太打脸了,友人之间对弈,需要给对方留点面子,纵然有屠龙的机会,往往也会手下留情,不让对方输的太难看了。

‘我的小东家,您怎么不听劝啊,这一局又赢了,非但赢了,还屠了一条大龙,这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小齐国公留啊……完了,这回彻底完了。’孙管事急的汗出如雨、两条腿一个劲的打哆嗦,要不是白馍搀扶了一把,差点就坐在地上了。

其余的围观者,大都抱有同样看法,三局皆败、大龙被屠,这位小齐国公非恼羞成怒不可。

“哈哈!”

另一边,李昭却是毫无畏惧,还得意的大笑了起来,常言道:观字知人,观棋知心!

也就是说,看一个人写的字,就能知道这个人的人品,是好是坏、是善是恶。

看一个人下棋的棋风,就能知道这个人的心性,是正是邪、是忠是奸!

崔宗之出身贵胄,天生带有几分傲气不假,可是棋风光明磊落、坦坦荡荡,由此可见,此人是一个品性高尚的正人君子,与正人君子交往,阿谀奉承、溜须拍马没有一点用处,反而让对方生出厌恶之心。

相反的,光明磊落、直率开朗,才能赢的对方的好感与尊敬!

事实证明,李昭的判断完全正确!

“哈哈,小先生的棋艺高超绝伦,宗之输的心服口服,遇高人岂可交臂而失之,愿在客栈内设下酒席一桌,还请小先生赏光。”

三局皆败,崔宗之非但没有恼羞成怒,反而大笑着站起身来,认真的整理衣冠之后,对着李昭恭敬的叉手行礼,就连称呼也从小友变成了小先生。

输棋,不算什么。

若是输了人品,那才是一败涂地呢!

“小国公有请,在下敢不从命……请!”

“请!”

面对邀请,李昭自然不会拒绝了,当即叉手还了一礼,而后与崔宗之并肩而行,一起走进了客栈的大门。

孙管事与白馍对视一眼,连忙跟了上来,而那些围观者先是目瞪口呆,而后爆发了激烈的讨论……

“这是谁家的小公子,不仅相貌俊美、气宇不凡,更有一手精湛的棋艺,假以时日的话,恐怕又是一代国手,其成就不在棋待诏—王积薪之下。”

“不认识,眼生的很,不过很进去的两名随从之一,是德盛昌酒坊的孙管事,顺藤摸瓜之下,肯定能查清这位小公子的出身来历。”

“事不宜迟,立刻查问,同时寻常机会,好好的与之结交一番。”

客栈门外众人,都是来抱小齐国公的大腿的,可惜皆未能如愿。

如今李昭成了坐上贵宾,若能与之结交、进而牵线搭桥,不就能跟小齐国公攀上关系了吗?

退一步说,就算攀不上小齐国公,能结交这样一位前途无量的少年俊杰,也是一件大好事啊。

……

返回头来再说李昭,与崔宗之进了醉仙客栈,在一间上等房中分宾主落座之后,仆从们迅速的送上来一桌酒席,非常之丰盛:驼蹄羹、金齑玉脍、鹅鸭炙、透花糍、还有一整只烤全羊……皆是色、香、味俱全!

随从们般上来了一大坛美酒,乃是大名鼎鼎的‘五云浆’,即一种西域出产的葡萄酒,其色鲜艳,殷红如血,堪称酒中上品,等闲之人可是喝不到的。

还有两个蔓草花鸟八棱金杯,美轮美奂。

“小先生,可能饮上一杯吗?”

“哈哈,男子汉,大丈夫,杯酒何足辞!”

“好,斟酒!”

一名随从负责斟满了酒,李昭举杯在手,一饮而尽,而后紧闭嘴巴,回味着葡萄酒的滋味,却不禁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。

原来这种五云浆、同样是发酵酒,杂质多、味道差不说,酒精度数还非常的低,恐怕连十度都没有,与其说是酒,不如说更像饮料。

穿越之前,李昭也是个无酒不欢的主,尤其喜欢六七十度的烈性酒,如今喝这种低度发酵酒,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。

与此同时,崔宗之也饮下了杯中酒,看到李昭神色怪异,不禁问道:“小先生,可是此酒的滋味不好吗?”

“这个嘛……非也。”

李昭心中暗叫糟糕,自己不经意之间的小动作,怕是引起误会了,人家请自己喝酒,喝的还是天下闻名的佳酿,自己怎么能说酒不好呢,这也太过失礼了。

有心解释一下吧,又不知如何开口,否则崔宗之刨根问底的话,自己又该如何回答呢……身为穿越者的事情,可是一个字也不能透露的。

狗急跳墙,人急智生,目光转动之间,李昭看到了手中的酒杯,顿时想出一个好办法!

“这种葡萄酒嘛,滋味自然是极好的了,只是这酒杯似乎有一点小问题。”

“这对蔓草花鸟八棱金杯,乃是汝阳王殿下赠给我家小国公的,是由御用工匠打制的精品,普天之下也找不到几只,你竟敢说它们不好!”

一旁的侍从插话了,言语中带着几分怒气,不过也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。

崔宗之与汝阳王—李琎交往密切,否则人家也不会赠送如此精致的酒杯了,而后者不仅是饮中八仙之一,还是当今天子李隆基的亲侄子,赫赫有名的宗室第一美男子。

“呵呵,莫要误会了,这八棱金杯酒杯自然是极珍贵的东西,可是珍贵的未必就一定合适啊,古人诗云:“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,醉卧沙场君莫笑,古来征战几人回。

葡萄酒作艳红之色,我辈须眉男儿饮之,未免豪气不足,若是盛入夜光杯之中,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,饮酒有如饮血,岂不壮哉!”

李昭借用了金庸大大小说中的一段名言,把这件事巧妙的搪塞过去了,不是不好,而是不合适,这下挑不出毛病了吧?

“哈哈,宗之一生酷爱饮酒,自认为精通饮酒之道,却从未想过小小的酒杯之中,也有这么大学问,今日听了小先生一席话,真犹如醍醐灌顶一般,趁此机会,自当好好的请教一番。

崔宗之来兴致了,对李昭更是刮目相看,不仅棋艺精湛,还是酒国高手,这也太合自己的胃口了。

“敢问小先生,喝葡萄酒当用夜光杯,喝高粱酒又当如何呢?”

“高粱美酒,乃是最古之酒,夏禹时仪狄作酒,禹饮而甘之,那便是高粱酒了,故而饮这高粱酒,须用青铜酒爵,始有古意!”

“有道理,饮米酒又当如何呢?”

“哈哈,佳米酒,其味虽美,失之于甘,略稍淡薄,当用大斗饮之,方显气概。”

……

焦遂连着问了十几种美酒,李昭都一一给予回答,听的前者频频点头认可,目光中更是多了几分赞许之色!

“哈哈,真是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啊,没想到小先生的年纪不大,竟然如此博学多才,真可谓少年俊杰啊,再看小先生的相貌,天庭饱满、地阁方圆,额前隆起、印堂润泽,隐约有几分龙凤之姿,又为李姓,莫非出身大唐宗室?”

崔宗之常年与达官显贵们打交道,看人的眼光相当犀利,一下就猜测到了李昭的出身来历。

李昭也无意隐瞒,当即点头承认:“小齐国公果然慧眼如炬,在下不才,乃是太宗皇帝第三子—吴孝王之重孙,虽然位列宗室之中,可惜一无爵位、二无官职,与寻常百姓无异矣!”

“哦,小先生竟是吴孝王嫡系子孙,真是失敬了。”

“客气!”

说明身份,开诚布公之后,双方顿时更加亲近了,一边喝着葡萄美酒,一边继续的交谈!

崔宗之不仅嗜酒,亦是个博学多才之人:天文地理、阴阳占卜、释藏道经、戏剧工艺……可谓是无一不通,无一不精!

李昭身为穿越者,知识面更是极为广博,无论聊到什么话题,都能够滔滔不绝,不时的还有一鸣惊人之语!

就这样,两个人越谈越是投机、越谈越是开心,全都生出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,而且彼此之间的称呼也发生了变化。

崔宗之不再称李昭为小先生,而是直呼小名:玉郎!

小先生,固然是一种尊称,却不如直呼小名来的更加亲切!

同样的,李昭也不再称崔宗之为小国公,后者同样有个非常响亮、易记的小名:猫奴!

什么情况,堂堂的小齐国公,怎么有个如此随意的小名呢?

不好意思了,古人的小名本来就很随意,远的暂且不说,就以隋、唐时期的名人为例吧。

隋炀帝杨广,小名:阿嬷!(漂亮小女孩的意思。)

唐高宗李治,小名:雉奴!(野鸡崽子。)

当今天子李隆基,小名:三郎!(兄弟六人,排行第三)

当朝宰相李林甫,小名:哥奴!(小机灵鬼的意思)

明白了吧,古人的小名虽然随意了一点,可都是有内涵的。

问题来了,崔宗之为何叫猫奴呢?

答案很简单,他的父母皆是爱猫之人,而宝贝儿子出生当天,家中的母猫恰好生了一窝小猫,于是就有了‘猫奴’这个小名,说不上多好听,可也绝不难听,还有一点点的可爱不是!

“玉郎!”

“猫奴!”

“玉郎!”

“猫奴!”

“哈哈……干杯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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