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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据内史记载,沉香国自初以来历时百年,至郡王登基,先后有王五十八个,五十八王之中,郡王实际主政时间最长,长达十年,为王时间却又最短,短到只有一个白天。这个绝无仅有的白天,被沉香国史上绝无仅有的女内史臣记入《郡王登基·宾天》卷中。

其梗概如下:

是年冬至之日,郡王登基大典在金殿举行。同时同地,王后与太子册封大典一并完成。同时同地,郡王祭旗点将,欲挥师十万,登船渡海,与叛军在都邑对决。

大典当日,雪霁天晴,纯棉似的白云行至金殿上空不再飘移;熏风吹散朔风,早春般拂过大殿;一轮红日挂在中天,从正午时分的苍穹射下万道金光。假如你的想象和耐力足够用,还能发现有团紫气自东而来,在至尊九鼎和编钟古器之间游走,氤氲弥漫,挥之不去。一种说法是:当日的天象祥瑞之极,乃是大吉征兆;另有一种说法却是:秋行冬令,冬至反春,乃是倒施逆行﹑改天换日的大凶之兆。

既凶又吉,既吉且凶,凶中藏吉,吉中隐凶。

以上记述,不可谓不精准,但也给后人阅读造成迷乱。这是小准被后世争议的缘由之一。可见修史之难,不在核审的严苛,而在于史实本身。史实本身迷乱,史笔越精准,越容易迷乱后世。

郡王登基当日,迷乱事件接连不断,小准记入沉香史册的计有以下八件:

其一。当日大典,郡王身披龙袍君临金殿,文武百官山呼千岁之后,郡王便向列代先王祭拜,祈求先祖,冥传新王之位。郡王在先祖灵位之前焚香跪拜,大殿上,群臣肃穆,一派岑寂,一只灵牌突然一头栽下,大祭司慌忙爬上御阶,将此灵牌复位,看见灵牌上的名字正是郡王胞兄,前朝国王。

其二。郡王祭拜已毕,在他的千岁椅上坐定,八名辅国重臣屈膝跪拜,代表百官奏请郡王继位。百官只是虚指,实际人数过千上万。他们的奏章一律写在木简上,似乎都为了回避昂贵的纸张以表明节俭,所以这些木简加在一起,要用十八名镇殿武士才抬的上来,八名辅国重臣用去一个时辰,才把它们宣读一遍。其中一名重臣年纪过大,读到“上承天命,下安民意”时口吐白沫,当场累昏,不得不让别人代为宣读。

其三。郡王上承天命,下安民意,他离开千岁椅,一步两级御阶,眨眼间高高坐在了龙椅上。郡王此时头戴王冠,身披龙袍,大祭司捧出传国玉玺跪呈郡王,百官倒身叩拜,山呼万岁。依照仪轨,郡王此时理当手托传过玉玺,让百官平身。郡王遂让百官平身。百官从地上爬起,却意外发现郡王正解开龙内衣,将传国玉玺穿上牦牛筋,套上脖颈,垂于胸口——习惯成自然,看来就连天子也不能免,百官只好王顾左右,视而不见。

其四。郡王既登王位,郡王妃自当荫封王后。册封大典起先顺利,新王后凤冠霞披,母仪天下,坐在郡王下手凤椅上的王后只求顺遂,不要再生枝节。孰料,大殿蟠龙柱后闪出了前王后,大叫大闹:还我凤冠,还我凤冠。所幸被武士拦住,否则,叫她跑上御阶来,定成千古丑闻。

其五。时至申时,太子册封大典在即,殿前却不见了不弃踪影。当日意外频生,令郡王龙颜震怒。他命人速速找回太子,随即将手捂在了胸口上。此举不是为了确认玉玺,而是郡王感到玉玺对面一侧的箭伤正隐隐作痛,似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逃离他的龙体。那宫人在正殿外找到太子时,太子正与一宫女交接风筝。据那宫人后来回忆,他曾随郡王去过校军场,见过太子乘此风筝飞天,但这风筝的局部似乎经过了改造,比他先前见过的那只轻盈了些,纤巧了些。那宫女接下风筝,舞之蹈之,喜不自禁,一望便知是个半疯。宫人奉旨找寻太子,心中十万火急,哪里顾得上风筝,哪里顾得上一个宫女。他急匆匆赶上前去,大声叫太子。宫人叫声过高,太子及那宫女都给吓了一跳。可宫人来到切近,吓的更是不轻,有如白日见鬼:内史臣方才还在金殿上,如何到了这里,成了这等妆扮的宫女?莫非内史臣是妖,精于分身变化之术?

其六。太子册封,虽因不弃溜号小有波折,大典仪式倒还顺利。郡王龙颜渐缓,手也不再令人不安地捂着他的胸口。册封已毕,黄昏降临。夕阳暖暖照在金殿上,对于冬至之日而言,它暖得一反常态,暖得有悖常理,郡王一贯的酉时状态,又在此刻出现:他疲惫不堪,血流减速,眼皮加重且眼泪汪汪。这种时刻,他素常总要回到龙塌小憩,给这时辰让路,让它自行通过。可今夕何夕?十万大军正在校军场上等待出征号令,身为万岁,他又怎能回去打盹呢。郡王只好抖擞精神,口谕文武百官,随朕同往校军场。郡王走下雕龙御阶,走过金砖铺地的大殿,走出夕阳染红的殿门,脚踏跪地武士的肩膀,骑上伴他征战无数的骆驼战骑。骆驼上的郡王,将手高高举在空中,这手势本是一个出发的指令,中途却收了回去,再度捂在他的胸口上。百官误解了这个动作,以为郡王又在确认玉玺,都把目光投向别处。就在此刻,他们听到郡王大叫一声,口吐鲜血,从骆驼战骑上滚落下来。

其七。郡王滚落,百官大惊,跪求万岁龙体要紧,不妨先看御医,另择吉日出征。但是郡王不准,他揩去嘴角血沫,重新骑上骆驼并再次将手举在空中。这是个富含悲壮意味的指令,百官只好遵旨,含泪随从。过不多时,郡王抵达校军场,骑着骆驼登上了十米高的点将台。郡王身后有辅国重臣,有千员战将,骆驼战骑耳朵上还栖着一只鸟——须弥信使。点将台下,是丛林般一眼望不到边的十万大军,他们身披甲胄,足蹬战靴,矛戈斧钺遮天蔽日,一直绵延到孤岛城堡的最边缘,似乎一个没留神,就会有人被挤下城碟,坠身入海。郡王眼望着他的大军,眼望着西去的落日,耳中传来的是他御笔亲书的讨贼檄文,传来的是山摇地动般的人喊马嘶。叛贼不离的几个被俘士兵被斩首祭旗,郡王在他们的血前举起出征的烈酒,一饮而尽。此时,时间已经走到那个冬至之日的戌时,走到了郡王一生的终点,郡王身体里某个东西不再等待,飞身离开了宿主。与此同时,郡王大叫一声,又一次,也是他此生最后一次吐血,最后一次从他的骆驼上滚落尘埃。

其八。郡王被抬回千岁府。御医跪在这个变冷变硬的肉身前,解开龙袍,宽下内衣,取下牦牛筋下的传国玉玺,找到了谋害郡王的元凶:那个毒箭伤口。它狡猾地骗过御医,使皮肤愈合,使郡王神清气爽,误以为自己箭伤无碍。它潜伏下来,耐心等着:等待郡王激动,等待一樽烈酒,但郡王极少激动,也极少饮酒,给它的机会少之又少。它等得不耐烦,不耐烦也还在等,终于给它等到了这个冬至,等到了郡王登基,等到了难得的激动和难得的烈酒。它穿透郡王的身体,飞身离去,留下一块发臭的腐肉和一滩发黑的血迹之后,与那只奸细鸟会和,飞离孤岛城堡,飞越三十海里海面,飞进火神不离的帅帐。

与内史臣小准一贯的严谨文风相悖,在《郡王宾天》这一分卷中,她的笔调沉郁抒情,读来不像写史,倒像是在作赋。这也成为小准颇受后世争议的原因之一。简单说,不仅这段史实过于迷乱,诸多细节值得怀疑,记述的笔法也迥于以往,是否真的出自小准之笔,也是众说不一,成为不解之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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