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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叔的故事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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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夜雨来了,沈叔还真是没少弄菜,四菜一汤还是称得上的,红烧肉,炖野鸡,凉拌西红柿,地三鲜和紫菜蛋花汤。

“诶哟,真是麻烦您了。”夜雨不好意思的说到,毕竟自己和沈万一也不是多熟,就来人家吃饭,还弄这么好的菜。确实是有点不合适。

“嗐嗐,这算什么,农家的一点小菜,夜老板不嫌弃就好。哈哈哈哈。”沈万一很是开心的提了一壶酒走了过来,他还真挺喜欢夜雨这小子的,就是有那么一种气质,不浮躁,沉稳大气。卖花不仅比别的店里好,而且还便宜很多。

“我这么大岁数啊,也没别的爱好,平时啊,听听曲儿,喝点酒,一天也就过去了,能有人来陪我说说话,我就挺知足,哈哈哈哈。”虽然儿子也算是经常回来看自己,但是,能说得话,确实不多。

也就是下下棋,说说近况,也给不了什么建议.......

“喝点嘛?”沈叔递给夜雨一个酒杯问到。

“那就陪您喝点。”夜雨笑笑。

“来来来,姑娘吃菜吃菜,别拘谨,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,哈哈哈,夜老板有福气啊。”沈叔看了看张瑶笑呵呵的说到。

“欸欸,谢谢沈叔。”张瑶赶紧谢到,毕竟是晚辈,客气一些都是应该的。

沈叔给夜雨倒上一碗酒,夹了一筷子的西红柿放进嘴里,张瑶和夜雨这才开始吃饭。虽然在家里没那么多规矩,但是第一次去别人家里做客,还是应该守点规矩的,虽然古礼中也有很多的糟粕,但是更多的都是对人的尊重。

所谓的情商,不也就是对别人多一份尊重嘛。

“欸,沈叔你这红烧肉怎么做的,还真是妙啊。”夜雨有些震惊的看着沈叔问到,没想到这红烧肉做的还真是不错啊,入口即化,肥而不腻仅仅是最初的感觉,之后无尽的回味和层次丰富的口感更是让夜雨感到震惊。

自己应该是吃过不少好东西的,但是还真是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啊。

“哈哈哈哈,那颗不能告诉你,这是我们沈家的独门秘方,哈哈哈哈以后要是想吃,就带着上好的猪肉来找我,我给你做,哈哈哈哈哈。”沈叔高兴的说道“喜欢吃就多吃点,我也老了,以前这一锅啊,还不够我自己一个人吃的,现在,吃两块就觉得受不了了。”

“哈哈哈,人啊,这一辈子能吃到的好东西,都是命里有数的,年轻时候好东西吃多了,老了,也就吃不下去什么了。”沈叔夹了块肉,放进嘴里,抿了抿又喝了口酒“啊,还是原来的那个味儿啊,哈哈哈,祖上说了,就算到时候子孙吃不上饭,有这么一手绝活,去当个厨子也就够了。哈哈哈哈,我儿子也会做,他那个媳妇儿就是让他用红烧肉骗回来的,哈哈哈哈。”

沈叔很是开心的说道。夜雨同样跟着笑,确实是蛮有意思的事情啊。这道菜还真是有很多的心思,就算是什么名嘴来了,多半也是不能完美的还原这道菜的。

“欸,沈叔,您是做什么的?让我猜的话,您是不是理发师啊?”夜雨之前在工具间里看到了一整套的理发工具,以前的人理发,那都讲究,剃完头之后还要刮脸,听说是很享受的事情啊。

“哈哈哈哈,你看到我那套理发的家伙事儿了是不是?”沈叔笑笑抿了一口酒“那套东西,可不是我的。”沈叔脸上露出了回忆的神色“那是我一个老伙计的东西,是我的一个老战友,我们,在一个连里一起,那个时候啊,还不是打倭寇,都过去那个年代了,是去帮邻国。你也知道的。”

“他那会儿啊,原本是个剃头匠的徒弟,刚出师,就跑出来跟着部队去保卫邻国了,说是包围邻国啊,也是保卫我们自己,唇亡齿寒的道理,大家都懂。后来啊,一个连,就我们俩侥幸活着回来了,他就给人去剃头,我呢去工厂,后来啊又做了点小买卖。”

“他前年走的,这些年啊,他也享过不少的福,那些年,多少大人物找他去剃头,嘿,那手艺啊,是真没话说,那叫一个舒服,我还跟着他学过几手,待会儿你要是信得过我,我给你刮刮脸,你们年轻人啊,哪享受过这个啊。”沈叔笑呵呵的摇了摇头。

“哈哈哈,那多不好意思。”夜雨对这件事儿还真是挺感兴趣,听说过,胆连见都没见过更别说是尝试了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,没什么不好意思的,他那套好东西,在我这都快要放坏了,怎么找也得传传试试,哎,就是可惜啊,他死活不收徒弟,说是自己啊,到不了收徒弟的地步,没那个资格,就这么把手艺给糟践了。你说说,这人怎么就这么死板,欸。”

“您老,参加过战争?”夜雨好奇的说到,出生在和平年代,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争的现代人,对于战争有莫名的好奇和崇敬。

“嗐,就一个小通讯兵,还耽误过行程,没什么好说的.......”沈叔遗憾的摇了摇头。

“您讲讲呗.......”夜雨真诚的看着沈叔。

沈叔笑笑“哎,也没什么好讲的,无非就是子弹四处乱飞,我们这群新兵蛋,那知道怎么打,拿着枪就是一阵瞎打呗,打着了就算打着了,没打着也没人怪你,敌军的炮火啊,是一阵接着一阵,我们也是,对着敌方的营地扔炮弹。飞机轰炸,欸,一场仗打下来,根本就不知道那块是谁的。”

“谁还活着,有的人还活着,都是从死人堆里拉出来的。断胳膊少腿,真是再常见不过了。”沈叔摇摇头,端起一杯酒灌下了肚。

“我们连长,每次都是最先牺牲在战场上,然后再让人补上连长的位置,两年多的时间里,我们换了三十多个连长。我和那个战友啊,从新兵一直混到了最老的兵,不怕你们笑话,我怕死啊,哎,谁不怕,我也没敢去做连长,要是做了,说不定啊,也回不来,身先士卒说的容易,但哪是谁都敢的。”

“王军荣,李富强,洛斌,王强,张铁生.......嘿,多少人呐,头天晚上还一起吹牛皮呐,第二天,王强就剩一只胳膊了,哎,别的地方,怎么都找不到了。”夜雨沉默了,那是一段多么让人心痛的历史,这些英雄们应该被所有人,永远的铭记。

“哎,我跟你说啊,最凶险的一次,我收到命令要去给友军送一封信,那是一封密函,我和另一个通讯员,那是一个新兵蛋,刚被送到战场上两天,还没打过仗,哎,能打完一场仗活下来,那就算是老兵了,得在战场上吐过,尿过裤子,才算是合格的兵。”

“哈哈哈,但然也有那个牲口一样的家伙,都是些刀头舔血的主,但就算是那样,打过几场之后,也就怵了。”沈叔笑笑。

“欸,跑题了,我们得翻过五个山头才能到友军的驻地。路上,我们俩躲过了不少的敌军营地。一点声都不敢出,要是被抓到,那就是个死,哎,甚至是比死还要痛苦,这是个高危的兵种,你永远不知道敌军的暗哨是藏在哪的。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抓到,一路上都得随时提高警惕。”

“我跑过不少次,我也知道,只有谨慎才能活下去,我还想回家,不能就这么死在那,哎,这么说起来,我革命的决心还是太低,没有政治觉悟,哈哈哈,也就有两个集体三等功,都不是我的功劳。”

“我的搭档在送别的信的时候被抓到了,因该是被抓到了,生不见人死不见尸。被抓到能逃出去,那是可能性相当低的事儿了。”说到这的时候,沈叔的一壶酒就快要喝的差不多了,夜雨也就刚喝了一杯,剩下的全都进了沈叔的肚子里。

“我算是带个徒弟,得跟着我们这样的老兵走个几趟,才能放心让他自己一个人出去,那个时候虽然有电报,但是电报容易被截取,一些机密性高的文件,都要我们通讯员去送,最糟不过是被我们吃掉。那纸,特别涩,不好入口,但是很容易化在嘴里。也算是销毁了文件。”

“我那一次,路过一个山顶,山顶上有一个敌据点,那天月亮很大,很亮,这是很不利于我们送信的,因为容易被看到,山顶还没有什么树,绝对是不能从山顶过的。有几个敌军就在我们面前十米不到的距离,但是幸好,他们没看到我们。”

“我带着福荣下到半山腰,准备绕过去,虽然远了点,但是安全。我总不能带着孩子第一次出去就把孩子送到敌人的手里吧,我是小心小心再小心。”沈叔面色阴沉的叹了口气“但是谁成想,会有敌军把暗哨设到半山腰的山涧上,那种地方太过明显,很容易被发现,虽然视野高,但是在黑夜根本就看不清树林里。”

“但是那天刚好升起了大月亮啊.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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